工厂悬赏捉拿员工 东莞道滘一制衣厂称该员工毁坏机器后逃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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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09:44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汪万里)东莞市道滘镇一家制衣厂的前门和后门处贴着一张“悬赏通告”,称该厂一工人毁坏机器后逃跑,厂方悬赏2000元捉拿。律师称,该厂侵犯了工人的名誉权。 昨天中午,记者在道滘镇小河管理区内的一家大型针织制衣厂门口看到,这张贴在大门口的“悬赏通告”十分显眼,通告上贴着被悬赏的工人的两寸彩照。通告上写着,“原织机部职工罗××,男,重庆荣昌县盘龙镇人,于05年3月进入公司。在无任何征兆之下,于6月21日毁坏机器后逃离公司,影响至为恶劣。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罗已成为追捕嫌犯……凡提供线索,可以将其捉拿归案的……均由公司重奖2000元”。通告后加盖了公章。 记者看到,这张通告吸引了不少路人。其中一位何先生说,工厂做得有些过分,“这样不就成了通缉令?通缉令的话应该由公安来发”。另几名路人也表示“工厂这样做,这个工人以后还怎么见人?”一名年轻女子说,“也怪这个工人做出这样的事情。” 由于昨天是周日,记者一直联系不上该厂负责人。该厂保安告诉记者,这个通告是6月22日贴的。他说:“罗某把一台机器弄坏了,让厂里损失不少。厂里也是为了尽快抓住他才贴的”。他认为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合适的,谁让他犯罪了”。 广东铭致律师事务所杨云龙律师称,工厂的做法侵犯了员工的名誉权,其“悬赏通告”相当于对罗某进行了罪责认定,而工厂是没有权力这样做的。即便罗某真的犯了罪,工厂也不能私自发布公告。 报料人:张先生 报料奖:100元 图: 厂方贴在门口的“悬赏通告”。 本报记者 汪万里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