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公安机关罚款搞创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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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3:49 东方网 | |||
id=fontzoom>26日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开始第二次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与一审草案相比,新草案中专门增设了“执法监督”一章,用于规范和监督警察的执法行为。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坤仁说,在上次审议中,许多常委会委员和一些地方、部门提出,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需要赋予公安机关和警察必要的权力,同时应当对权力的行使加以规范和监督,以切实保护公民的权利。点击浏览全文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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