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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房也需缴纳房产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3:56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叶静通讯员张建明肖志基韦凡)日前,广州市地税稽查部门在对金融业的税务检查中发现,广州市四大国有银行中的三家银行,对部分税收政策的认识

  较模糊,存在取得抵债房产漏缴房产税现象。据统计,此三家银行取得抵债房产分布广州市各城区(三区二市不包含在内),五年间总额达到10多亿元,被地税部门查补房产税1800多万元。

  按照规定,银行取得欠债人的抵债房产后,如符合法律程序,则银行为该抵债房产的所有者,即为该房产的纳税义务人,必须按税法规定对该抵债房产如实申报、缴纳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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