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苏仙区严把“红色旅游”廉洁关和效果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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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4:15 红网 |
红网郴州6月26日讯(记者林才桥)郴州市苏仙区严把开展“红色旅游”廉洁关和效果关,日前出台《苏仙区机关团体开展“红色旅游”的有关规定》。 《苏仙区机关团体开展“红色旅游”的有关规定》主要内容有: 一、发展红色旅游产业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阵地建设,推动革命老区旅游产业发展、进而摆脱落后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红色旅游”可传输革命历史、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能给人以知识的汲取、心灵的震撼、精神的鼓励和思想的启迪,并受到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所以,“红色旅游”是件于国于民都有利的好事。 二、本区的红色旅游景区管理者要抢抓机遇,加强对红色旅游本身发展的宣传,正面宣传旅游的“红色”主题,突出氛围,使旅游者置身其中全身心投入红色教育中去。 三、各机关新单位、人民团体可根据自身情况,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就近开展“红色旅游”,作为单位组织的一项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干部职工应积极参与,活动结束后要上交心得体会。 四、“红色旅游”组织单位要对旅游事项,旅游具体路线,时间和人数,预算经费等作出安排,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五、要严格按照党的纪律的有关规定,严肃纪律,对于变相“公款旅游”,大搞奢侈浪费的行为一经发现,要进严肃查处。(稿源:红网)(作者:林才桥)(编辑:匡莉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