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产品”诈骗沉渣泛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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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4:4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朱尉通讯员祝桥兵竺波 宁波晚报讯都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可还是有人认为有这种好事:倒一批“高科技产品”,转转手就可以赚一大笔。结果,“馅饼”没吃到,却掉进了陷阱里。 今年5月20日,奉化一家公司的蒋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湖南省某实业公司的业务科长陈亮,其公司专业生产“高分子化纳膜”,正在推广市场,想要蒋某的公司作为宁波地区总代理,蒋某一听就让其邮寄相关资料来。10多天后,一个自称高建波的人来到蒋某的公司,他说他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运城供应处副处长,在网上看到“高分子化纳膜”宁波地区总代理是蒋某的公司,要求购买该产品,并与蒋某签下了购买3万米“高分子化纳膜”的合同,还传真了50万元的电汇凭证一份,作为合同的保证。 蒋某立即与陈亮联系,陈亮称公司生产紧张,但表示愿意为他想想办法。不久后陈亮称公司有一批货发往上海,愿分一部分给蒋某,要蒋某与押货负责人郑永涛联系。随后,蒋某与郑永涛在东阳会面,从他手中购买了3万米“高分子化纳膜”,并支付20万元现金。然而,此后蒋某却再也联系不上高建波。 无奈之下,蒋某来到奉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而就在6月14日,锦屏街道一小厂老板俞某也报警,称购买“纳米化钛”被骗了5万元。他受骗的经历和蒋某基本相同,只是产品的名称换成了“纳米化钛”。 据了解,2004年以来,宁波市发生多起以销售“纳米布、纳米膜、高分子经纬膜”等所谓“高科技产品”的名义,设置骗局,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当事人财物的案件,使一些企业的财产遭受损失,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在此,警方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要保持清醒头脑,慎重对待合同,警惕代销产品,以免重蹈覆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