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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费远超支出剩余钱不知踪 同乡会通过聚会牟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15:46 水母网

  本报讯(记者何成华)“现在的同乡会太不规范了,一些人趁组织老乡聚会之机,赚取不正当收入。”市民刘先生致电本报热线85839955向本报讲述其最近参加同乡会的感触,有律师指出,与会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

  与会者质疑参会费

  日前,刘先生应邀参加老乡聚会。聚会在东海路某星级酒店举行,与会者达300余人。中午,聚会者在该酒店大厅里举行了集体宴会。会前,相关组织者向每位参会者收取了100元费用,还有一位老乡一次性赞助了5万元资金。据刘先生介绍,问题就出在这些费用中。当天,所有老乡的总筹款额达十余万元,而当天根本花不了。而对于剩余的费用,组织者并没有给出任何合理的说明。“这种老乡聚会,我们每年都会举办。我觉得其中有人在为自己牟取私利。”刘先生说。

  记者暗访聚会市场

  昨天下午,记者与刘先生老乡们聚会的酒店取得了联系,称要在该酒店举办300人规模的同乡会。该酒店餐饮部负责人称,一般的同乡会聚会通常按每人40元的标准。他表示,可以给记者2000元的优惠。记者又从另外几家酒店了解到,目前,我市大多数酒店对集体性订餐实行优惠政策,如果订餐者持有其的打折票证,甚至可享受六五折优惠。随后,记者联系到麦岛一家大型影楼,询问其拍摄300人集体合影的价格。该影楼丁经理称,数码摄影20寸照片每张30元。

  按照记者调查得到的相关资料计算,300人规模的聚会加就餐和拍照,总共费用应该不超过两万元。看来刘先生反映的老乡聚会收费问题确有疑问。

  律师:参会费用应明示

  青岛市民政局社团处刘处长认为,临时性的老乡聚会不是社会团体。目前民政部门不能对其进行监督。由于老乡聚会的组织形式松散,缺乏必要内部监督,故因为聚会产生的纠纷,很难对其进行制约。

  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表示,举行聚会的组织者应将参会费用予以明示,支出费用应公开。如果与会人员对参会费用有异议的,可以向组织者询问。大额参会费用去向不明的,与会者可以通过联名诉讼,来维护自身权利。责任编辑:邱雁(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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