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对合作医疗补助加大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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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0:02 法制晚报 |
投入增加示意图(单位:元/人) 制图/肖霄 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午召开 据了解从明年起——— 本报讯北京市政府将加大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投入,明年起,参加合作医疗的远郊山区、平原地区、近郊区补助将达到每人每年35元、25元、15元的标准,目前的补助标准分别为20元、15元、10元。 记者今天上午从北京市卫生局了解到,北京市政府将加大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投入,重点加大对经济困难地区的扶持力度。2006年,市级财政对远郊山区、平原地区、近郊区的补助将达到每人每年35、25、15元的标准;2007年达到40、30、20元的标准;2008年达到45、35、20元的标准。区(县)、乡(镇)财政按照不低于35元的标准给予配套支持。 作者:柳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