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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不能以“逐利”为目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0:03 红网

  最近,在山东某医院(省精神卫生中心),一项医护人员奖金分配办法改革引起了不小的波澜:医生收治多少住院病人、开多少药、多少检查等指标,直接影响个人收入。不少人认为这是医院的“创收”手段;而医院则表示这是体现目标管理、规范医生行为的有效之举。(6月26日《重庆晚报》)

  评定一项改革是好是坏,其实并不难,实地考察一下改革的后果即可。改革后的医院,从外部讲没有受到患者好评,从内部讲目前还争议不断。特别是改革后,出现了一些令人费解的“奇怪现象”。比如说,患者居然直接从医生那里买药;医生之间公开争抢夺病源,还有专家以100元一张的价格向普通医生买患者住院单,等等。

  非常明显,医院如此改革,不仅没有规范医生的行为,反而为医生乱搞提供了制度支持。因此院方所坚持的改革是“体现目标管理、规范医生行为的有效之举”,纯属外交辞令,根本经不起论证。反而,使人们更加坚信了自己的判断:这家医院所谓的改革,只是一个“逐“逐利”的方案而已。

  由于目前国家对医疗机构的“乱涨价”行为控制比较严,医院在提价上做文章的空间已经非常小了。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医院只要陷入“逐利”的泥潭,总会想到各种变通方案。像山东这家医院进行的改革,就是比较普遍的做法。把“逐利”的任务下放到医生头上,给他们一点物质刺激,让他们千方百计从患者身上“抠钱”。要么恐吓病人,不该检查硬让检查,要么欺骗病人,使之重复检查,要么开药只开最贵的而不是开最有效的。总之,金钱第一,治病第二。

  通过这种改革,既能“逐利”,又可以规避监管。万一出了什么事,大不了往医生身一推,达到一石三鸟之效果。对医院而言,如此改革堪称“妙哉”。但是对患者而言,简直是灾祸。一来增加患者的痛苦,二来增加患者负担,最终使他们治不起病,住不起院。这种改革,还有一个准受害者:有职业道德和良心的医生。对于那些职业道德败坏的医生而言,医院如此改革正中他们下怀,可以名正言顺地敛财。但是对于那些有职业操守的医生而言,则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做则于心不忍,不做影响收入不说,还可能受到批评。如此下去,必然产生以下后果:良币“变”劣币,或劣币“逐”良币,总之医道不存!

  医院改革,不是坏事。但是应坚持正确的方向,尤其是公立医院改革导向绝对不能发生偏差,不能以“逐利”为目的。公立医院是公益单位,其公益性决定了医院不能朝市场化发展。医院改革应重在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水平,对于收费反而要降下来,让老百姓看得起病。当然目前环境下,做到这些还有困难,有等于国家整体医疗改革的跟进。即使如此,医院改革也不能以“逐利”为目的,“逐利”不仅违背了国家法律与政策,背离了公立医院建立的初衷,还污染了“白衣天使”的纯洁。(稿源:红网)(作者:刘吉涛)(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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