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干部不得投资入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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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3:3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党政机关干部投资入股也是一种经商、办企业行为,应明确禁止。”浙江省《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干部投资行为有关政策的函》已于近日下发,这一“政策函”对党政机关干部涉及投资行为的政策作出了解释。 “政策函”禁止的经商办企业的范围为三类,即个人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 “政策函”中列出了准许党政机关干部进行的两种投资行为:一是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卖股票,二是鼓励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但是,“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有关人员不准买卖股票”,严禁利用职权采取不正当手段在股票、证券交易中获利。 魏孔明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6月28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