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详析中国股市热点问题(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5:40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杜海涛报道: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形势,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这是自1992年证监会成立以来,证监会主席首次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问题。

  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正处在重要转折期

  尚福林说,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资本市场进入了快速扩张阶段后的结构调整和运行机制调整时期。近年来,一系列加强市场基础建设的制度安排相继实施,各方面对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我国证券市场正在经历着积极的变化。一是市场发展环境日益改善;二是上市公司的结构正在逐步调整;三是机构投资者队伍日益壮大;四是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得到不断健全;五是证券公司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扎实推进;六是随着一系列维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相继建立和公众投资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尊重公众投资者正逐步成为一些上市公司的自觉行动。

  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尚福林说,股权分置改革是推进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证监会将本着“试点先行,协调推进,分步解决”的基本原则,逐步全面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不准备再进行第三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

  尚福林说,目前,第一批股权分置试点工作已经完成并取得了初步成效。6月20日,第二批股权分置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看,整个试点工作不会拖延得太久,在试点工作的进行中和结束后,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完善规则,加紧做好全面推开的工作。也就是说,不准备再进行第三批试点。

  充分考虑含B股和H股公司的改革特殊性

  对于股权分置改革当中有关含有B股和H股两类公司的改革问题,尚福林说,我们一直进行认真研究,也了解到有此类公司正在准备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A股和H股分属大陆和香港两个市场,分别适用两种不同的市场规则。在股权分置改革的过程中,对含有H股的公司解决其A股的股权分置问题,在具体方案的设计上要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对含有B股的公司,我们在制订有关规则的时候,也会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新老划断之后新股发行将会是全流通发行

  关于新股发行和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安排,尚福林说,为了配合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工作,我们对首次新股发行和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安排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按照在改革进程中力争不再积累新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新股发行和再融资将和新老划断工作实行有机的衔接。实行新老划断之后,首次发行即为全流通发行,同时解决了股权分置问题的公司可以进行再融资。至于何时实行新老划断,需要根据改革的进程进行论证。

  尚福林说,实施新老划断的前提就是市场对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形成了比较明确的预期,新老划断的实施不会对现有格局造成冲击。同时新老划断的形式也可以是多样化的,在具体的实施上也可以采取分步走。

  力争一两年内化解券商风险

  尚福林说,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对证券公司进行综合治理,力争在一至两年的时间内化解行业风险,防范产生新的风险。下一步证监会将采取9方面措施对券商综合治理:一是加快完成摸清底数工作,明确整改措施;二是加大基础性的制度改革力度,堵塞产生风险的制度漏洞;三是加强对高管人员和股东的监管;四是实行全面的分类监管;五是推进行业资源整合,鼓励优质公司做大做强;六是及时稳妥地处置高风险公司;七是进一步严肃市场纪律;八是抓紧制定和修改有关的法律法规;九是持续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

  进一步鼓励社会资金入市

  关于社会资金投资资本市场,尚福林说,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社会资金的投资和参与,同样资本市场也能为社会资金的保值增值提供一个平台。今后,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鼓励社会资金投资资本市场的政策。第一,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要进一步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壮大基金的资产规模。第二,促进机构投资者协调发展。在稳步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同时,要不断扩大保险资金、企业年金和社保基金投资资本市场的资产比例和规模,并积极推动其他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和壮大。第三,要丰富市场投资产品。第四,加强对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资本市场的监控。第五,建立健全对基金管理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主要股东的有效约束机制。第六,继续完善有利于各类投资者投资资本市场的税收政策。

  全流通后国家对重要企业仍需绝对控股

  尚福林说,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本质上是实现机制转换,即消除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制度差异,并不是解决包括国有股在内的非流通减持变现问题。他说,非流通股要转为可流通,一是要取决于国有经济布局的整体战略安排,国有股仍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才有流通变现的可能;二是取决于控股股东要求,大股东出于公司控制权的考虑,也会长期持有大量股份;三是大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时,还要按照相关规定逐步减持。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28日 第二版)


新浪强力推荐:【滚动新闻实时看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