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超限超载车辆依法严管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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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6:00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东省政府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目前全国统一治超行动已从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阶段转为严厉打击阶段,广东将组织专门队伍,加大执法力度,从7月份起对超限超载车辆要依法严管重罚。据悉,力争到今年年底,将全省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6%左右,95%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的标定吨位得到更正。 自去年6月20日起,按照国家七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广东集中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一年来,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一是超限超载车辆明显减少,有效保护了公路建设成果。根据各市治超办上报的信息数据显示,路面执法开展以来,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大大减少。二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人民生命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从广东开始大规模的治超宣传阶段开始,2004年4月21日-12月20日交通事故按照老统计口径,较2003年同期呈下降趋势,8个月来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明显减少,其中死亡人数6845人,比上年同期减少385人,下降了5.33%。 去年统一治超行动以来,由于宣传和监督工作到位,全省治超执法人员能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没有发生公路“三乱”事件,是全国统一治超以来群众投诉最少的省份之一。 据了解,广东省各级部门将按照省财政厅、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治理超限运输专项经费的通知,从2005年到2007年,治理超限超载专项经费由省给予适当补助,其余由各市连续3年从汽车养路费地方切块资金中安排不低于实际切块包干资金总额的2%作为治理超限超载专项经费补助。各级政府要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补助经费重点用于治超检测点、卸货场地的建设及有关设备购置更新。并加强检查,确保经费落实及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落实专项经费或违反规定挪作他用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鞠青 黄建庭 吴楚楚) 《华南新闻》 (2005年06月28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