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条例开始征求意见 产品召回问题获列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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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6:2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6月28日电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在上海举行的“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国际研讨会”上透露,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拟订了控制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并向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武高汉透露,在该草案中列入了关于食品召回的条例。他表示,经营者应该加强自律,如果产品出现问题,应该及时进行产品召回。 武高汉建议,在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中应该加大民事赔偿的力度,而不要强调企业的刑事责任。 近一段时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都是由媒体披露出来的,而消费者却总是被蒙在鼓里。 “信息不对称是消费者受害的‘万恶之源’”,武高汉表示,经营者有义务告诉消费者真相,“诚信是企业经营的根本,在信息社会没有保得住的秘密。” 武高汉表示,要加强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民事赔偿的力度,同时法律规定要具有可操作性,比如明确规定企业的什么信息应该透露,怎么透露。(周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