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河南高速公路广告位经营权昨日首拍 296个广告位拍出85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6:5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昨日上午,河南省炎黄拍卖行高速公路广告位经营权拍卖会在郑州举行,这是我省高速公路广告位经营权首次进行公开拍卖,被誉为“河南高速第一拍”。在短短的1分钟内,4条高速公路296个广告位10年的经营权被广东一家企业拍走,总价8500万元。

  1分钟拍出天价

  昨日上午,一件特殊的“商品”被搬到拍卖现场:即郑(州)洛(阳)高速少林寺至洛阳段、洛阳高速西南环城段、太(原)澳(门)高速济源至洛阳段、东(明)济(源)高速济源至焦作段等4条高速公路的10年高速公路广告位经营权。这4段高速公路皆由河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承建,全长200.346公里,总广告位296个。

  10时整,拍卖会正式开始。记者注意到,整个拍卖场只有6位竞拍者。据透露,4位来自河南省内的广告公司,其余两位分别持18号牌和6号牌,持18号者是广东省东莞市大象广告有限公司,持6号牌者拍卖方只透露其为省外一家广告公司。

  10时28分,拍卖师宣布起拍价为8300万元。话音刚落,18号立刻出价8300万元,6号随即出价8400万元。18号旋即又出价格8500万元,这时6号没再举牌。

  拍卖师最后宣布18号竞拍者成功,“8500万元成交!”整个竞拍过程不到1分钟。

  据报道,此前京珠高速湖北段拍卖的339公里5年广告经营权,成交价为3450万元;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高速公路举行广告牌设置权拍卖会,沿线39块广告牌5年的设置权拍得了1.139亿元的天价。

  黄金位置物有所值

  拍卖前,河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拍卖方、参加竞拍的广告商尽管都把底牌藏得很严实,但有一点,三方都把这次拍卖看得很重,因为河南公路地处全国公路心脏,只要一提及河南的公路交通,交通部的高层官员就会说,河南公路事关全国大局。

  拍卖结束后,河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宋华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8500万元的价格应该是物有所值:因为这4条高速公路所连接的洛阳、济源、焦作、登封四城市是河南旅游业的中流砥柱,在国内外有相当高的知名度,是名副其实的“中原黄金旅游圈”,在这里开展广告经营,赢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不言而喻的。宋华东说,拍卖所得款中的一部分将用于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偿还。

  “我是有备而来,对这个价格不感到意外。”拍卖会结束后,东莞市大象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德宏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河南高速公路广告位经营权采取拍卖这种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显示出河南对外开放的新思维、新观念。”

  据介绍,该公司为一家综合性广告公司,对于将来采用何种方式经营这些广告位,陈德宏表示,这些广告位比较适合“企业形象或企业产品的宣传”。

  河南省交通厅有关方面负责人对此次拍卖结果表示满意,首次拍卖就能“一鸣惊人”,这说明河南高速公路是一个广告“富矿”。

  已通高速广告位年内均要拍卖

  预计乘客今年就能看到4段高速公路上的广告。据宋华东透露,郑(州)洛(阳)高速少林寺至洛阳段今年8月1日将通车,洛阳高速西南环城段、太(原)澳(门)高速济源至洛阳段将在9月1日通车,东(明)济(源)高速济源至焦作段将在9月底通车。

  此前,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也传出消息:经过一年多的准备,该公司将对京珠、连霍高速公路河南境全段,濮(阳)鹤(壁)高速公路,郑少高速公路等共1348公里的高速公路项目的服务区、收费站、立交桥、过路天桥及收费亭等处的广告位在全国进行拍卖。至于长达1348公里的高速公路究竟要建多少广告塔、广告牌和灯箱广告,他们已于4月份开始对即将拍卖的高速公路广告资源进行调查。

  昨日,来自河南省交通厅的消息说,对于河南省已经通车的1700多公里的高速公路来说,其两侧的上千座广告塔今年也要全面对外拍卖。

  先清理整顿再公开拍卖

  据河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路政总队一位负责人介绍,由于种种原因,河南高速公路广告市场一度混乱无序:高度密集、杂乱无章、恶性竞争。其中以郑州机场高速公路的广告塔最为严重。该路段的广告塔于1997年设立,最多一座广告塔一年能收入120万元。由于利益的驱动,高速公路用地两侧20米外雨后春笋般冒出了大量广告塔。郑州机场高速公路25公里的路段两侧成了塔林,80%左右未经交通部门审批。

  据了解,对于这些已有的广告位,河南省交通厅的政策是先清“房子”再“请客”:先把原来的广告位进行全面清理,不符合规定的拆除,没有的重新规划。

  从今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32条规定,除高速公路收费站区、立交桥区、服务区和过路天桥区外,禁止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设施。京珠和连霍高速公路河南段都属于国家重点高速公路,因此其用地两侧20米到50米间建的广告塔即属违法,另外除《条例》规定的四区外,高速公路沿线不允许建广告塔。3月1日以后再建或改扩建均属违法。

  据介绍,整个已通车高速公路广告塔的清理整顿工作将在8月底全部结束。清理结束后,将所有的高速公路广告资源拿到全国进行公开拍卖。

  记者王振施书芳通讯员郝建伟责任编辑:李胜利


新浪强力推荐:【滚动新闻实时看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