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筑须留日照间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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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7:17 大众网-生活日报 |
生活日报6月27日讯(记者 尹玉涛 通讯员 张蕾)记者今天从济南市规划局获悉,省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与其他建筑的间距,必须依据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核定。其中,建筑高度36米以上(含36米)的高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当不小于该高层建筑相对高度的0.7倍,但最小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6米;建筑高度24米以上(含24米)36米以下的高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当不小于该高层建筑相对高度的1倍,但最小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0米;建筑高度24米以下的多、低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在新建设区不小于该建筑物相对高度的1.5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