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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应出新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7:18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一进入6月中旬,高温就袭向全国各地,比往年提前了将近一个月。河北中南部、北京、天津、山东中西部、河南、安徽、江苏大部以及湖北等地部分地区出现37℃~39℃的高温天气;其中,陕西关中、山西西南部、河南西北部以及新疆吐鲁番地区的最高气温达40℃~42℃。突如其来的高温天气打乱了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我省气象部门还发出了各种级别的高温预警警报,通过媒体、手机短信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气象信息和预防措施,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

  目前在沿海地区,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号均有红、黄、黑等若干等级,每个等级也都有不同的具体防御措施。但是,对高温酷暑,各地却鲜有什么硬性措施。有关部门所发布的高温预警信息,目前也只能起到提醒和建议作用。不少单位面对高温时,缺乏合理的应对制度和操作措施,各行业特别是户外作业仍要照常上班,不少地方的相关应急保障机制更是一片空白。

  我们长期以来倡导人定胜天,还提出过“战高温,夺高产”的口号。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人们从来就没有被高温天气吓倒过。其实这并不是一种科学的价值观,与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现代理性有认知上的差异。其实,高温酷热同样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当气温超过人的体温时,哪怕只在户外持续停留半个小时,就有可能引起中暑。高温天气下坚持作业的环卫工人、建筑工人,因为劳动强度大,尤其容易受到伤害。据悉,北欧一些国家的劳动法规都有放“热假”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高温作业可以参照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还是1960年制定的,距今已有45年。而且,国家关于高温作业安全的政策法规还是一片空白,有关高温作业的预警保障制度还未提到立法日程上来。虽然有一些城市偶尔试过高温停产,也都是临时决定。面对酷暑,国家缺乏刚性的法规依据来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缺憾。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加上“热岛效应”,国内不少城市深受高温酷暑困扰。社会越发展,对人的生命健康就越关注。怎样保护高温天气下的公民健康,当是今后政府肩负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笔者呼吁,不仅要建立起完备的高温预警机制,更应该通过完善立法的形式,确保高温天气下公民的休息权、健康权,让预警机制和立法为公民“防暑降温”。①5 方虹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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