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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生产许可证,200多食品企业面临淘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7:31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王艳 记者 李军)7月1日,是新十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大限”之日。从这一天起,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被禁止生产。目前,我市该类企业有300多家,但因存在多、小、散、乱、差等以及不按标准生产、滥用添加剂等问题,至今只有130家企业通过质监部门的现场核查,其中仅81家取得了生产许可证,其余200多家企业将被淘汰出市场。昨天,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有部分新十类食品企业,因资金、技术、设备等原因不达标提前“死亡”。即将“死亡”的200多家企业,要想存活,要么被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吞并,要么靠替有证企业加工产品度日。据介绍,7月1日后,市质监局将对全市所有食品企业按好中差档次实行等级评定,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类管理。对A类企业以支持发展为主,采用扶优扶强措施,鼓励其做大做强;对B类企业以帮扶与监督为主,促使其规范生产,不断提高质量控制能力,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对C类企业加强监管,大力实施巡查,监督其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将D类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措施督促其尽快具备生产能力和提高质量控制管理水平。但该种等级评定非终身制,质监部门会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等级。

  新闻链接

  新十类食品下月持QS证上岗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无生产许可证的新十类食品企业,将被禁止生产。7月1日前生产未标注QS认证标志的此类食品售完为止,而7月1日后生产未标注QS标志的新十类食品,禁止销售。新十类食品指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7月1日起,有关部门将集中力量对供应城镇的10类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无证生产销售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12月1日起,凡继续无证生产销售10类食品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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