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抗震要求工程一律不批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7:38 北方晨报 |
本报讯记者李春红报道昨日记者获悉,今年是鞍山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政策法规的“落实年”,鞍山市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制度,对于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一律不予审批并责令限期改正。 据了解,目前鞍山市全地区有防震专业技术人员65人,业余宏观信息员402人,全市已经基本形成了政府主管、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较为完善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在日前国家地震局有关观测质量的评比中,鞍山各类防震观测质量优秀率和监测运转率全部达到100%,西鞍山井水温防震观测在国家局的评比中实现了“五连冠”,在全省观测质量评比中,鞍山地区的15项指标全部获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