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诱抢劫瞄上一夜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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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8:07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据新华社广州消息,香港华娱副总裁耿为民约会“女网友”被杀案6月24日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宣判,冒充“女网友”实施“色诱抢劫”的王宝珍和周芳萍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15年有期徒刑,在抢劫中杀死耿为民的周坤(化名)年仅17岁,被判处无期徒刑。 3名凶手均是江西省安福县人。王宝珍和周芳萍从2001年开始在福州、厦门等地联手实施“色诱抢劫”。由于王宝珍长得漂亮,每次都是周芳萍在网上寻找“猎物”,再由王宝珍出面与“网友见面”,将对方迷醉后实施抢劫。 2004年3月,王宝珍和周芳萍及其表弟周坤来到广州。周芳萍很快在网上“钓”上了耿为民,然后由王宝珍出面和耿为民见面。据王宝珍供认,4月6日,耿为民出差到广州,要求和王宝珍见面。当天晚上9时许,王宝珍、周芳萍将耿为民诱骗到广州市一家酒店的房间里,用掺和了迷药的啤酒骗耿为民喝下。耿不省人事后,两人通知周坤赶到酒店,3人将耿为民身上的现金、手表、手提电话、银行卡等物搜掠一空。随后,3人又对耿为民拍裸照,并捆绑起来用水泼醒。周某持刀恐吓,逼耿说出银行卡的密码之后,王宝珍和周芳萍持卡到银行取出3万余元。 次日11时30分,被捆绑的耿为民突然大声呼救,一旁看守的周坤担心被人发现,用刀疯狂对着耿为民胸部和背部猛刺10多刀,导致耿当场死亡。 据悉,王宝珍在案发后供认了她的堕落经历:王宝珍中专毕业后,曾在幼儿园当老师。2001年,她结识了周芳萍并结伴到福州。周每天都在附近的网吧里上网。一天,周芳萍说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想“一夜情”的北京人,由于她对自己的长相不满意,所以想让王宝珍冒名顶替去见这个网友。王宝珍很害怕,但周对她说:“你不是想赚钱吗?你在他酒里放了药就不会有事的,别怕!”王宝珍在酒店里见到了这个北京网友。由于是第一次,还没敢下药,她就在这个网友的强烈要求下与之发生了关系。完事以后,网友倒头大睡,王宝珍便悄悄地把他的钱、手机和手提电脑偷走了。 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了解到,这已经不是第一起因为“网友约会”而发生的血案。仅2004年6月至8月,广东省就打掉色诱抢劫团伙33个,破获色诱抢劫案件181宗。(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