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类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无证将受到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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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8:54 水母网 |
通讯员 靳明义 记者 李文明 报道 本报济南6月27日讯 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自7月1日开始,我国将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省质监局负责同志介绍,自7月1日起,凡上述10类食品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证的产品。目前,我省质监部门已经就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届时无证企业将按有关规定受到查处。 据了解,2002年下半年,国家质检总局首先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实施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5类食品无证生产实施查处。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大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