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完善竞争法律制度是中国面临的重要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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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9:02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七日电(记者刘长忠)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今天在此间举行的“竞争政策和立法国际研讨会”上说,完善竞争法律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建设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和课题。 在由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亚洲开发银行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联合举办的高级研讨会上,李东生说,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中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需要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要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自由流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他称,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竞争法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渐显现,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以及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效规范。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和《反垄断法》的制定是中国完善竞争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 他表示,本次国际研讨会对中国借鉴和分享各国竞争立法与执法的经验、反垄断立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第一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颁布实施,另外《商标法》、《广告法》和《价格法》等法律也涉及了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的内容。据统计,一九九九年至二00四年底,全国共查处垄断行业限制竞争案件五千二百多件,涉及供水、供电、供气、铁路、保险、电信、邮政、商业银行、烟草、石油、盐业等垄断性行业,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来自欧盟、美国、俄罗斯、瑞典等国的代表将就竞争政策与公用企业改革和法律规制、有效的卡特尔管制、公司收购与兼并控制等内容进行为期两天的深入研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