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险救灾也可用人防警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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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9:11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昨日,《福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草案)将被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该草案除对保护人防警报设施及建设人防设施有所规定外,还规定在抢险救灾或遇突发事件时人防警报也应派上用场,具体警报信号由福州市政府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该草案规定,和平时期每年选择固定时间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战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的由市人防指挥机构决定后实施。发生洪水、地震、海啸、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需要发放警报信号的,或者发生大范围化学气体泄漏等突发事件需要发放警报信号的,由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决定后实施。(来源:记者李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