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闹纠纷 拘禁人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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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09:11 东南快报 |
本报讯 生意合资闹纠纷,竟将他人非法拘禁5天5夜。昨日上午,福清的林甲、林乙因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悉,福清三山镇白鹤村林甲、林乙曾与辽宁省沟县孤山镇大鹿岛渔业村李某合伙养殖花蛤,后来李某有悔约的念头。6月21日,李某来洽谈生意时,双方因出资问题发生争执,林甲、林乙借故将李某拘禁在林甲的岳父家,并恐吓、殴打李某,要对方全部买走已运往东北养殖的价值12万元的花蛤苗。6月26日早晨,趁犯罪嫌疑人打瞌睡之机,李某报警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