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发文件 须过“五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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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0:23 新文化报 |
本报讯 (记者王瑾)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吉林省政府会议承办工作制度》和《精简发文提高公文质量和运转速度的实施办法》。哪级会议谁承办、方案咋制定分工可谓细而又细。如何少发文、发短文,甚至连文件办结时限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不难看出,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省政府已从“文山会海”起,铆足劲儿“跑起来”。 按照规定,省政府及办公厅的发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省政府领导讲话发《内情通报》的不超过5000字。如超过,退回原承办处室进行压缩。 发文须通过五关审核 要发文,必须通过5关严格审核。之后还要经过文电处和其他承办处室的“两审制”,即具体工作人员初审后,再经分管副处长复核,之后再签报。 哪“五关”呢?行文关、会签关、政策法规关、文字关和体例格式关。此外,对上报国务院的公文以及“吉政发”、“吉政办发”、“吉政令”还要实行“三审制”,即副处长审核后,必须经处长审核才能印发。对省政府及办公厅的所有发文,文电处处长和厅分管主任要实行“第一读者”制度。 最长20天办结 公文“快跑” 各承办处室收到的公文,除特殊情况,当日件当日呈送审批;呈送秘书长、副秘书长、厅副主任审批的,一般不超过2天;呈送省长、副省长审批的,一般不超过3天。 转往省直部门办理的公文,最长不得超过3天,急件不得超过1周,一般件不得超过2周;转往市州政府办理的公文,最长不得超过5天,急件不得超过10天,一般件不得超过20天。(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