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会系统“四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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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0:28 人民网 |
1、工会系统对普法工作实施“一把手负责制”,省总各级地方工会相应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并两次制定了两年一度的工会普法和依法治理计划,做到了有要求,有检查督促。 2、建立了百分考核的目标责任制度,量化考核,全省各级工会组织都参加和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做到了每年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3、将工会干部的普法教育与干部培训考核使用制度相结合。上岗前至少接受一次专门法律知识培训。2004年,全省各级地方、产业和直属工会重点落实了工会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专业法和法律任职资格闭卷考试,将学习和考试情况与干部任用挂钩,考试不及格的重考,未取得法律任职资格证书的不提拔使用。 4、将普法教育和依法解决职工遇到的实际问题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做了大量的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工作。国有破产企业工会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在企业破产的过程中针对职工面临的问题做了大量的法律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不仅在稳定职工情绪,化解矛盾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使职工的劳动法律知识和法制意识得到显著提高。2004年,工会还联合劳动行政部门在各地开展了4次集中上街宣传活动,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政策、法律援助条例等,西宁地区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办宣传板报100多块。 5、将普法教育与工会实际相结合。2004年,省总干校举办了9期工会干部和法律骨干培训班,培训409人次,到地方、产业、直属工会和基层工会举办培训班38期,培训干部和职工1970人次。目前省级产业、直属工会和各级地方工会干部和基层工会绝大多数专兼职工干部均接受了至少一次以上的法律知识专门培训。省总组织开展的工会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知识竞赛,2003年开始,2004年结束,共有6.2万人参加。 6、将普法和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相结合。工会组织直接参加和积极配合劳动监察机关的清欠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社保资金缴费使用情况的专项大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和专项监察等活动,大张旗鼓地纠正了一大批违法行为,树立了法律权威,使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看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在推动普法工作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