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会系统“四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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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0:39 人民网 |
1、确定2004年为法律学习宣传年,省总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工会兴起学习贯彻〈宪法〉、〈工会法〉、〈劳动法〉、〈江西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新高潮的通知》。省总成立了学习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学习活动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各设区市总工会、省产业(局、系统)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相继成立了学习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区域的学习活动。 2、召开了全省“三法一办法”学习动员暨辅导员培训班。共培训普法教员200余人。省总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分两批进行为期三天的集中学习。 3、充分利用工会的报刊、杂志对《宪法》、《工会法》、《劳动法》等进行了广泛宣传,各基层单位通过组织宣讲团、举办培训班、开办辅导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会干部及广大职工进行辅导学习。南昌市工会组织了“千家企业万名工会干部”开展“工会两法”知识竞赛。然后从中选出6个代表队举办电视大赛。据初步统计,全省共发放普法资料30余万册,各级工会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600余期,培训职工近70万人次。 4、2004年5月29日,由省总统一命题,全省1500名工会专职干部参加了学法考试,张海如主席和各位副主席与机关干部一道在省总机关考场参加了考试。 5、省总组织了“金圣杯”全省职工法律知识(有奖)竞赛,有数十万工会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了竞赛活动,并于9月进行了颁奖。 6、2004年3月8日,省总机关集体上街进行义务宣传咨询(法律)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