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收费将有新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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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0:44 北京日报 |
市发改委和建委7月5日召开专门听证会 本报讯(记者孟为)住宅物业档次不同收费不同,可档次怎么划分?新增物业服务项目又该如何收费?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本市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主要解决现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的问题,并将在7月5日召开物业服务收费听证会。 据介绍,北京市物业管理从1995年开始起步发展,截止到今年4月底,全市有物业管理企业2300家,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实现物业管理的项目4204个。全市已成立业主委员会241个。物业管理已逐步从房地产业细分出来形成一个独立行业。 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主要是针对居住小区制定的。区别物业的不同性质,原市物价局、市国土房管局制定了普通居住小区、高档住宅、经济适用住房三个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但随着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家两部委《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继出台,这些管理办法在依法性和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等方面需要修改。 该人士透露说,“今后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此前,本市一直实行普通居住小区、经济适用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高档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5日,市发改委、市建委将就制定的《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进行公开听证,目前已根据相关规定推荐出23位市民为听证会代表,其中市发改委价格听证代表库中推荐7人,房山区、怀柔区推荐业主委员会代表2人,市消协推荐代表7人,北京物业管理协会推荐经营者代表4人,北京市工商业物业管理商会推荐经营者代表3人。另外,本次听证会还将设旁听席位10个。 网络编辑:李亚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