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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对调整范围处罚种类幅度程序都作了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0:44 大洋网-广州日报

  询问查证从最长36小时缩为12小时

  据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沈路涛、张宗堂)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被传唤人到达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调查了解案件情况。询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四小时。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坤仁26日就草案作说明时说,草案原来规定,公安机关对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查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询问查证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2小时;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再延长24小时。有些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和一些地方、部门提出,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连续询问36小时,时间过长,应当适当缩短;其中有犯罪嫌疑的,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委员会经同内司委、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建议将对被传唤人的询问查证时间修改为,一般不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4小时。

  治安拘留最长从30日缩为20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行政拘留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周坤仁说,草案原来规定,对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三十日。有常委会委员和部门提出,根据刑法,对犯罪分子判处拘役的最低刑期为一个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构成犯罪,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低于拘役的最低刑期。法律委员会经同内司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研究,建议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修改为“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公安机关办治安案不得超过60天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不得超过60天。

  周坤仁26日就草案作说明时说,草案原来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不得超过6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天。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提出,治安案件90天的办案期限偏长,应适当缩短,以利于高效率地处理治安案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法律委员会经同公安部研究,赞成这个意见,但对一些涉及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案件,为保证定案准确,所需的鉴定时间不计算在办案期限之内。据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

  草案同时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可驱逐出境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应当予以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民警办案违反10种规定将受处罚

  草案规定,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体罚、虐待、侮辱违反治安管理人的;超过询问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财物全部上缴国库的;

  私分、侵占、挪用罚没、扣押的款物的;

  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手机偷拍发黄段子可给予治安处罚

  以恐吓信、恐吓电话等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对证人及其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打击报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草案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也将受到同样处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通过信件、电话等途径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修法有五大原因 草案有六大新意

  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1986年9月通过。五个原因催生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现行条例调整范围过窄,处罚种类偏少,现行条例规定1元至200元的罚款明显偏低,处罚程序过于简单,与其他法律不协调。

  与现行条例相比照,草案在六个方面作了完善:

  ———一些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制造噪音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邻里生活,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以卖淫为目的的招嫖拉客,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等。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也将受到处罚。而现行条例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仅对个人。

  ———处罚的种类增多。草案在现行条例规定的警告、罚款、拘留等三种处罚种类之外,增加了吊销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同时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处罚。

  ———调整罚款处罚幅度。现行条例规定,除对“黄、赌、毒”等行为规定可以处以最高3000元或5000元的罚款以外,对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罚款处罚仅为1元至200元。草案根据不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分别规定为200元以下、200元到500元、500元到1000元三个档次,对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可以处罚5000元、3000元罚款的几类违法行为,仍然维持现行规定。

  ———增加专章,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处罚程序得到进一步完善。(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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