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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办工伤保险不发“证” 东营给危险行业企业立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0:53 水母网

  记者 贾瑞君 通讯员 尹文盛 李小军 报道

  本报东营讯 东营市日前作出规定,危险行业企业在未办理工伤保险之前,将得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规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行业企业职工必须参保工伤保险,以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该市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时必须出具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企业如果不能出具《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部门不得为其颁发许可证。

  另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如果发现参保企业中断缴费、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等情况,应该责令企业在限期内整改。如果企业不及时整改,劳动保障部门可通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部门暂扣或吊销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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