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类食品无“准生证”禁售 附被“盯梢”的食品清单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0:53 水母网 |
本报6月27日讯(记者 陈浩杰) 膨化食品中麻花、萨其马、鱼皮花生不在查处之列;方便面中保鲜湿面也不纳入监管范围……今天,质监部门正式发布通知,对实行QS认证的肉制品等10类食品出台了具体的市场准入细则,并公布了实行市场监管的具体品种,从7月1日开始,市质监部门将分阶段对这10类食品组织开展市场查处。 据介绍,从去年9月起至今年6月底,质监部门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行了QS认证制度,这10类食品是自2004年1月1日起,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销售后,第二批纳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食品。 从7月1日开始,质监部门将分阶段组织开展市场查处;自7月1日起至8月31日,对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无证查处发布具体工作要求;从9月1日起,市质监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对供应城镇的10类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无证生产销售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对7月1日以前生产的未加印(贴)QS标志的合格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特殊用途饮料和固体饮料中的豆奶粉、暂不实施无证查处。自12月1日起,凡继续无证生产销售10类食品的,质监部门将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十类被“盯梢”的食品清单 肉制品 包括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和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乳制品 包括液体乳、乳粉及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 饮料 包括瓶(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和固体饮料,不包括矿物质水、由发酵法自身产生二氧化碳气的饮料、以茶作为调味料加工成的各种茶味饮料、原果汁低于5%的果味饮料和烧煮型咖啡,对纳入准入管理的特殊用途饮料和固体饮料中的豆奶粉,暂不实施无证查处。 糖和味精 包括以甘蔗、甜菜为原料加工制成的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以及经进一步加工而成的冰糖(单晶冰糖、多晶冰糖)、方糖。 方便面 包括油炸方便面、热风干燥方便面,不包括保鲜湿面。 饼干 包括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薄脆饼干、曲奇饼干、夹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粘花饼干和水泡饼干,不包括烤馒头片、干面包片。 罐头食品 包括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不包括婴幼儿专用的各类辅助食品罐头。 冷冻饮品 包括: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 速冻面米食品 是指以面粉、大米、杂粮等粮食为主要原料,可配以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果料、糖、油、调味品等为馅料,经加工成型(或熟制)后,采用速冻工艺加工包装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各种面、米制品,不包括以肉、鱼为主要原料的速冻鱼丸、贡丸。 膨化食品 包括以谷物、豆类、薯类等为主要原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的体积明显增大,具有一定膨化度的疏脆食品,不包括:(1)直接由水果、蔬菜(包括薯类、豆类等蔬菜)为主要原料,经真空油炸脱水等工艺生产的水果、蔬菜脆片;(2)麻花、萨其马、鱼皮花生;(3)经过膨化工艺,但最后粉碎成粉状的产品,如膨化米粉等。责任编辑:邱雁(来源:半岛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