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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杀三人抢一手表 罪犯林鹏程被执行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0:57 大华网

  本报讯 特约记者黄春宇 日前,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普宁依法以抢劫罪判处林鹏程死刑,罪犯被执行枪决。

  抢劫罪犯林鹏程(男,20岁,惠来县人)因待业在家无钱花而萌发到其同学吴某家杀人抢劫的念头。2004年4月25日晚上,林鹏程到惠来县惠城镇吴某家借宿,当晚乘吴某家人熟睡之机,到厨房拿了两把菜刀先后将吴某的胞弟吴某杨、胞妹吴某香、外祖母吴某妹杀死,并拿走一块“COSS”牌石英表(价值人民币25元)和一串锁匙。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鹏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持刀杀人的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林鹏程预谋入户抢劫,致三人死亡,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予严惩。依法以抢劫罪判处林鹏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来源:《汕头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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