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第三者”家要“损失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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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1:41 重庆晚报 |
本报讯为教训前女友的新任“男友”,并打算将前女友夺回来,忠县一青年非法入侵“第三者”家,强索青春损失费,结果却因涉嫌非法入侵住宅罪,日前被石柱县检察院批捕。 忠县青年徐术华在今年初,与石柱女子王芳(化名)恋爱。徐很在乎王芳,但相处几个月后,王芳却觉得徐并不是自己理想中的白马王子,两人遂分道扬镳。为让王回心转意,徐多次找到王,但王就是不回头。在查翻王的手机后,他认为一个叫胖娃的人就是徐的新任男友。徐找胖娃算账,结果反被教训了一顿。 今年5月21日和24日,徐找了几个兄弟伙,两次到胖娃的石柱老家,以自己的女友被夺走为由,向其家人索要1万元青春损失费。遭拒后,徐砸烂了胖娃侄女的学步车。5月28日凌晨,徐又喊了五六个兄弟伙前往胖娃家,强行撞开大门,对睡梦中的胖娃父亲、哥哥、母亲一顿乱打。(谭玉文罗彬)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