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健康证“健康”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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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1:58 兰州晨报 |
兰州市卫生局监督二科期待市民监督 6月25日,市民王先生反映,最近他经常去市内各大游泳馆游泳,只交2元钱就可以拿到健康证,根本不需要体检,王先生认为这是对顾客不负责任的做法。 随后,记者走访了市区内几家规模较大的游泳馆,发现王先生反映的情况普遍存在。 6月26日中午,在铁路局附近某游泳馆,一名初二的学生告诉记者,办理健康证很容易,顾客只要交2元钱即可领取。在一只船北街的一家游泳馆,记者看到很多顾客购票后在走进更衣室的门口时都出示了一本健康证,而没有健康证的顾客就掏出2元钱递给管理人员,然后接过一本已经盖了章的健康证进入更衣室。在办证的整个过程中却没有见到工作人员对顾客进行任何检查。 随后记者看了健康证,上面除了游泳者的姓名和公章之外,其他要求检查的项目全部是空白的。 据这家游泳馆的一位管理员讲,游泳馆没有体检设施,健康证只能交钱领取。他们对卫生的要求是,其一,进入泳池的顾客不能穿自身的内衣内裤入池,这样可以预防一些人把汗菌带入泳池;其二,每个进入泳池的人都必须淋浴,经过淋浴后,汗渍就会被冲刷掉,减少了尿素的含量;其三,泡脚,经过泡脚池,进行杀菌消毒,杜绝脚上细菌带进泳池。 兰州市卫生局监督二科工作人员解释,国家对游泳场所有严格的规定,游泳者必须体检才可领取健康证,禁止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及酗酒者进入游泳池。游泳池作为一个公共场所,除了搞好环境卫生,保证水质良好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保证所有前来游泳的人不是可传染(尤其是水中传染)病毒的携带者。而要做到这一点,游泳馆必须有专业医务人员及仪器给顾客检查身体,凭证入内才行。但在兰州市这个规定却执行得不尽如人意,一些游泳场所为了不失客源马虎从事。我们提醒市民,若发现未检查身体就领取健康证的游泳场所,可向兰州市卫生局监督二科举报。 本报记者张艾萍(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