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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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2:01 人民网 |
人民网北京6月28日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今天表示,中国“两高”关于保护知识产权问题司法解释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中国进一步对知识产权加强刑事司法保护,刑事司法保护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沈德咏是在今天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作如上表示的。 沈德咏说,随着知识产权犯罪门槛的降低,将会有更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入到司法程序中来。司法程序分别是侦查和起诉、审判不同的环节,审判是刑事司法保护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就这个环节来讲,案件数量目前还不是特别多,但已经呈现出了上升态势。今年1—5月,全国法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劣商品和非法经营罪案件1280件,同比增长23.19%;审结1061件案件,同比增长28.29%。这个上升比例应该说是比较大的。 沈德咏说,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将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对所起诉的每一件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都严格依法审判。从现在审结的案件情况来看,99%以上是做了有罪的认定,并处以相应的刑罚。此外,中国依法判处侵犯知识产权刑罚的幅度,量刑是比较重的。应该说,我国在世界上的打击力度也是最大的国家之一。 沈德咏表示,随着“山鹰”行动的深入开展以及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我相信在今年下半年一段时间,将会有更多的案件由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到司法机关。今后一段时间,进入到司法审判的案件将会有更大幅度的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