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10类食品不得无证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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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3:25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朱蕾 通讯员左宜泓)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从下月1日起,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不得无证生产;但7月1日前生产的未加印(贴)QS标志的合格产品,可在其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肉制品等10类食品是自2004年1月1日起,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销售后,第二批纳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食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对2005年7月1日后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肉制品等10类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统一查处。 据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介绍,截至6月27日为止,广州市共有128家10类食品生产企业取得QS生产许可证。市民在7月1日后买到没有QS标志的以上十类食品可向质监部门投诉。(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