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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渚河清淤工作受阻挠 一村民称须赔其建房款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3:36 水母网

  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一些河段急需清淤。而近日五渚河张家滩村河段的清淤工作,因遭到经技区崮山镇张家滩村村民徐某的阻挠,不得不停工。徐某称如要施工必须赔偿其建房款20万元。

  记者从崮山边防派出所了解到:村民徐某在村石棚嘴南河滩段上建有房屋和池塘(距中心河道约50米)。6月18日,当清淤工程队清理至徐某房屋后面的河道时,徐某以清理河道威胁其房屋安全为由阻止,并称如果要清理必须赔偿其建房款20万元。后清淤工程队负责人与徐某协商,不清理其房屋后的河道泥沙,但须在中心河道挖一条航道,让船通过,徐某拒不同意。后来有关部门多次做工作,徐某执意要求赔偿20万元。

  “清淤船只要一出现在徐某房屋后的河道上,徐某就朝我们扔石头,还边扔边骂。我们现在不敢施工了。”从事清淤工作的民工孟先生告诉记者。

  据了解,全长24.5公里的五渚河是崮山水库的重要泄洪通道。由于张家滩河段泥沙淤积现象严重,部分河段水深不超过1米,河内杂草丛生,河道泻洪能力下降。2004年8月的一场大暴雨,冲跨了部分堤坝,洪水淹没了河两岸50多户农民的果园和100多户农民的良田,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为避免再发生类似情况,今年5月,张家滩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疏通五渚河张家村河段,该项目已经崮山镇政府批准。“马上又到汛期了,河中的淤泥再不清理,再出现去年受灾的情况,损失可就大了,我们真是着急啊。”张家滩村一名村民告诉记者。

  据了解,徐某的丈夫张明1997年与张家滩村村委会签订了租用合同,合同规定村里将位于村石棚嘴南的4亩河滩租给张明使用,租期12年。后来,张明挖了一个面积为4.73亩的池塘,并在河滩边私自建起一所房子。记者电话采访徐某时,她说,清除完河床的淤泥,其房子就会坍塌,旁边的池子也会受损,因此要求有关单位赔偿其20万元。徐某承认该自建房没有办理村民建房审批手续,也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市国土资源局经技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没有办理村民建房审批手续擅自建筑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根据相关法律政策,应该无偿拆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人员认为,徐某的房屋建筑在河滩上。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规定,在河道、水库的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修建围堤、阻水道路。

  23日晚,徐某多次拨打110要求公安机关出面制止清淤工作。崮山边防派出所民警认为,如果徐某继续故意阻挠河道清淤工作,滥打110,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她进行处罚。责任编辑:邱雁(来源:威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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