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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合,还是幕后交易——巨额税款长期拖欠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4:00 中国新闻网

  税务局要求企业购买二手汽车,并在企业报销了一万多元的费用。企业长期违法拖欠100万元的税款,税务局不闻不问。

  这是一种巧合,还是存在某种一笔交易?

  我们首先来看看大连某企业的一份内部报告。这份报告是大连水陆工程局财务处写他们单位领导的,时间是2003年11月27日。报告原文如下:大连水陆工程局领导:

  工程一处在锦州施工期间,当时工程款拨付情况不好,一直拖欠税务局税款。目前尚欠100万元。由于近几年与税务局有关人员的交往中关系处理得比较融洽,故此笔税款始终欠缴。今年税务局苏副局长找到工程一处,说该局有一辆普通桑塔纳车欲出售,希望我们购买,价格为61000元,并把该车过户至我局。同时提出该局有一些业务招待的发票需要我们帮助处理,金额14000元,两项费用合计:75000元。

  如果此事处理好,欠税的事可一直拖下去,最终缴与不缴,缴多少也没有最后定。以上事项请局领导给予批复。

  落款是大连水陆工程局财务处,时间是20003年11月27日。

  报告的核心意思是说,大连水陆工程局在锦州施工期间欠下100万元的税款,但因为与地税局关系一直比较融洽,所以始终欠着。现在,地税局希望这家企业买下他们的二手桑塔纳,并为地税局报销一部分业务招待费,如果这两件事办了,100万元的税款就可以一直拖下去。

  据了解,大连水陆工程局隶属东北金城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注册地在大连,是一家国有企业,1998年到2003年期间,因为曾经在锦州港施工,所以在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始终有100万元的税款没有缴纳。即使从2003年提交报告之日算起,这笔税款也已经拖欠了一年多的时间。

  那么,大连水陆工程局这份内部报告究竟是真是假?这家企业最终是否买下地税局的二手轿车?是否为地税局的业务招待费埋单了?是否继续拖欠着100万的税款呢?《新闻纵横》记者陈秉科赶往大连和锦州两地进行调查采访。

  调查首先从报告上两个人的签字展开。报告中一共有两个人做了批示,一个是梁亚成,他的批示是“同意办”。另一个人是刘晓闵。他的批示是“拟同意办”。记者拿着这份报告采访了大连水陆工程的纪委书记国树林:

  记:这件事情你知不知道?

  国:不知道。这件事情还是第一次听到。

  记:后面有两个签名,落款是梁亚成,梁亚成是谁?

  国:梁亚成是原公司的党委书记。

  记:另外还有一个写“拟同意办”。这个人是谁?

  国:刘晓闵。他是局长,当时的局长。

  记者找到梁亚成,梁亚成是大连水陆工程局原党委书记,现已退休。梁亚成承认在这份报告上签过字,但他表示,在公司里,他只负责党务,对具体情况不了解:

  记:这是你签的吗?

  梁:是我签的。我看到局长也签了,而且财务处又打了这么一个报告,我就签字了。

  记者试图采访报告的另一位签字人:大连水陆工程局原局长刘晓闵,但刘晓闵已经从大连调到了在沈阳的总公司。于是,记者电话采访了刘晓闵:记:2003年的时候,你在当局长的时候,财务处向你打过一个报告,关于锦州港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欠税款的事情,他们要求你们买一辆车,报销一部分费用,然后税款就拖下来了,我想问一下这个情况。

  刘:这个情况我不大了解。

  记:我看财务处向你打过一个报告,当时你说同意办理这件事情。

  刘:我早就离开那儿了,这是八杆子打不着的事。再说,你记者管这事干什么?这种事以后不要再找我了。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现任局长肖可多和当时财务处的杜春伟,但他们二人同样表示不了解情况。至此,大连水陆工程局方面,包括原局长刘晓闵、原书记梁亚成、现任局长肖可多、财务处杜春伟等人在内,没有一人表示清楚这件事,记者从大连赶赴锦州,首先调查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要求大连水陆工程局购买二手桑塔纳轿车事。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副局长刘连民:

  记:车牌号G 80619,这辆车是你们的车吗?

  刘:对,是我们单位的,

  记:现在这辆车还是你们的吗?

  刘:不是。

  记:卖给谁了?

  刘:卖给大连水陆工程局了。

  记:钱已经给你们了?

  刘:应该给我们了,我们也给出了收据。

  记者见到了大连水陆工程局购车付款的收据,进一步证实了税务局向这家企业卖车的事实,付款收据显示,车款是61000元。另外,报告中提到,地税局希望大连水陆工程局能为税务局报销业务招待费,但实际上,记者见到报销的发票是不是业务招待费,而是柴油票,一共有两张。不过,发票数额与报告中所提到的14000元完全吻合。

  记:你们自己的票子为什么不能在你们自己这儿报,要到大连水陆工程局,到他们那儿去报销?

  刘:这台车是基层所里的车辆。

  记:哪个所的?

  刘:应该是杏山所的。当时应该说所里的经费比较紧张

  记:当初在大连水陆工程局报销这些票子的时候,你们局里头知道不知道?

  刘:应该说这个苏俊波同志跟局里汇报过这事。

  记:然后局里也就同意了?

  刘:因为当时所里经费也比较紧张,承担不起这笔费用。

  记者:这些东西会不会是他自己的一些票子?

  刘:这我们正在调查,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不是一种个人行为。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刘连民副局长坦然承认了报告中的两个事实:第一,地税局的桑塔纳车确实卖给了大连水陆工程局,第二,地税局确实在大连水陆工程局报销过费用。那么,大连水陆工程长期拖欠税款是否属实呢?一段广告之后,欢迎继续收听《新闻纵横》。

  记者来到了大连水陆工程局过去的施工地点锦州港。据了解,锦州港是渤海西北部唯一对外开放的国际商港,也是辽宁省重点发展的北方区域性枢纽港。锦州港目前已建成深水码头10个,其中5号码头、工作船码头、南护岸码头和西护岸码头等工程由大连水陆工程局施工。记者在码头上看到,一些重型货车来来往往,一片繁忙景象。据工作人员介绍,码头早就建好交付使用了。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袁吉文说,这几项工程应该缴纳200万元的税:记者:它在这施工应该缴什么什么税,它应该多少呢?

  袁:它这个企业所得税必须在它的公司注册地缴,在我们这儿缴的应该是营业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地方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费、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记者:它应该缴多少呢?

  袁:它应该缴多少,我们初步调查一下,这个数不准确,它施工的额度大约是7000多万,这样按照3.33%的税率,它应该缴大约是200万元的税吧。大连水陆工程局在锦州港的施工项目虽然是2003年才完工,但7000万元的工程款是按工程进度分批拨付的。由于施工时间长达5年之久,记者无从得知最早的税款从何时开始拖欠。但大连水陆工程局肖可多说,100万元的税款已经拖欠了两三年的时间:

  记:在锦州港施工结束后,现在是不是还欠着那边的一部分税款呢?

  肖:是,

  记:税款还欠了多少?

  肖:税款可能是100万吧。

  记:就是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的是不是?

  肖:对,对。

  记:这个应该在什么时候缴啊?

  肖:应该也就一分钱都不能欠。

  记:这个税现在欠了多长时间了?

  肖:欠了两三年了吧,这个是累计欠的,不是一下欠的,我们这个搞施工的是开发票就缴营业税。

  肖可多局长明确承认,这一笔税款拖欠了两三年。那么,这种拖欠是否合法?中央财经大学刘环教授:

  记:缴营业税的时限上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答:有规定。他在取得收入的当月。如果是一个工程项目的话,对方根据工程进度不断付款,比如说一个亿的项目,一月份完成了一千万,一月份的纳税基数为一千万,一千万的3%,二月份完成两千万,二月份纳二千万的3%。

  记:就是按阶段来缴税。

  答:就是当月实现的实际收入。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大连水陆工程局没有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时间上却远远超过了三个月,显然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那么,大连水陆工程局拖欠税款两三年的时间里,地税局有没有积极追缴呢?大连水陆工程局局长肖可多说,从他去年8月份就任局长以来,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就没有来过:

  记者:水陆工程局欠这个税后大约有两年多的时间是不是?这两年多的时间里,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有没有到你们这儿来追过这笔税款?肖局长:我记不大清楚了,反正我去年8月份上任,可能他们还没来过。记者:您从去年8月份上任局长以来,他们没有向你们明确的追过这笔税款,是这样吗?

  肖局长:因为他们可能都知道,水陆工程局都没有这个能力了。

  记者:反正就是没来过,是不是?

  肖局长:这几个月没来过。

  我国的《税收征管法》第三条提到,税收的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都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作出税收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和其他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大连水陆工程拖欠的100万税款根本不应该停征,也不属于减税或免税的范畴。那么,大连水陆工程局长期违法拖欠,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不积极追缴。这与大连企业被要求购买了地税局的二手汽车,为地税局报销了费用,是否有关联呢?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刘连民副局长:

  记者:你们向大连方面卖车,在大连水陆工程局报销费用,跟他们拖税有没有关系?

  刘:没有关系。因为企业欠税很正常,这个我理解,因为它帐面反映的欠税,不可能说是企业因为处理车,税就给免了,这个是很幼稚的一种想法,很不现实。

  企业买下了税务局的二手汽车,再为税务局报销了1万多元的费用,100万元的税款从此一拖就是两三年。地税局方面不承认这几件事情之间有关联,难道这只是一种巧合吗?由于这件事情目前还在调查之中,我们不好妄下结论。但是,记者手头这份大连水陆工程局财务处写给本单位领导的报告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一种简单的巧合。报告最后一个段落是这样说的:如果买车和报销的事情处理得好,“欠税的事可一直拖下去”。如果事实真象报告中所说,税款一直拖下去的话,国家的税收岂不蒙受了巨大损失?(来源: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记者:陈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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