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醒:索取发票时多个心眼儿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4:1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讯 (林润李奕卓)吃饭、购物……不少市民已养成了消费时索取发票的习惯。不过,索取发票时得多留点心眼,否则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侵害。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说,商家可能“张冠李戴”,给您其他商家的发票。这样,如果遇到消费纠纷,所持发票就不能为您“说话”了。今年,还发现了“涂改发票”,就是用某种物质消退掉原来的字迹后重新填写的发票。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说,市民在索取发票时,要核对发票上所盖专用章的企业名称是否与实际相符。如果对发票真伪存有疑问,可以通过市地税局网站、电话5319333等方式进行验证。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