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交10元钱 可抵门诊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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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4:1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翔安这一新举措让22万多农民踊跃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1.11 %本报讯 (记者蔡恺)即使不生大病,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自费的那部分钱也不会“白花”了。翔安区今年创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大涨,全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飙升。 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一直延续政府出大头,农民出一小部分的做法,但是,按照规定,农民只有在住院医疗费用达到一定数目时,才能开始报销。这对于经济较为困难的农村家庭来说,由于门诊费用无法报销,因此生了小病就能忍则忍,尽量避免上医院花钱。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 今年,翔安区创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规定用农民自费缴交的10元钱设立家庭账户,可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结余可结转。 根据规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个人出10元,市、区财政共补助35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为住院医疗基金和门诊医疗基金。其中,门诊医疗费可在家庭账户里扣除,由户口所在镇卫生院按实际诊疗费用给予抵消,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家庭账户金额;结余归己,并自动结转到下一年度,但不得抵缴下年度应缴费用。也就是说:农民每年每人只要交10元钱就可享受最高报销额度5万元的农村合作医疗,而其缴交的10元钱,又可用于门诊挂号等费用。 办法实施半年多来,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高涨。据统计,目前,已有22万多名翔安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比去年底净增约8万人,参保率达91.11%。 翔安区卫生局局长苏金镇透露:今后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还将逐步提高,到2007年将可能达到每人每年80元的水平,农民将得到更多实惠。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