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夫妻情妇3人同室生活10年 男人死后妻"妾"争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5:30 中国新闻网

  从保姆到情妇,“一夫二女”十多年的生活却因男主人的突然去世而分裂。以为能够“登堂入室”的第三者将原配告上法庭索要财产。日前,记者从东莞市人民法院石排法庭获悉,一起“情妇告原配”案件,经过近一年的审理调解结案,敲醒了情妇兰某十年的南柯梦。

  ——夫妻情妇三人共处一室

  从四川老家来东莞打工的兰某经人介绍,来到石排镇王屋村的王家当保姆。王家男主人王某与女主人邓某结婚几十年,除了早年收养的一名养女外,再无生养,而王家唯一的养女生下一子一女后也因病去世,王某夫妇因膝下无后深感遗憾。

  为了“留后”,王家夫妇打起了保姆的主意。后来兰某为王家生下一名男婴,王某十分高兴,对兰某母子俩宠爱有加,将家里家外的一切事务交由兰某打理,甚至连家里的保险箱钥匙、存折和现金也交给兰某保管。对此邓某敢怒不敢言。就这样,“一夫二女”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十多年。

  ——男人去世妻“妾”相争

  王家在当地是小有名气的富裕家庭,拥有百万家产,包括房屋两栋,两间店铺,还有和别人合伙开的制衣厂等。后来,年近67岁的王某突发病离开人世,没来得及留下任何遗嘱。

  随着王某的去世,“家庭”瞬间就分成了对立的两边,一边是“原配”邓某、养女婿和孙子女,另一边则是情妇兰某和年幼的儿子。邓某早就对兰某心存不满,只是碍于老头子在世不好说什么。现在老头子不在了,邓某便和养女婿发动“政变”,从兰某手中夺走了保险箱钥匙,取出所有的存折、首饰、现金和欠据,并冻结了所有存款。

  兰某一夜之间从一个手握百万家产的“女主人”变成了一个身无分文的“第三者”,她为此愤愤不平,便以自己和儿子的名义将邓某及其养女婿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返还强行夺取的财产。

  ——案件开庭一波三折

  兰某在起诉状中强调邓某及其养女婿是如何“强行夺取”钥匙,“抢走”财产,在庭审中,兰某向法官哭诉她的“不幸遭遇”,还向法官出示了她和王某生前一起抱着孩子照的照片,希望博取同情。

  法庭审理了解到,如果这个男孩是死者王某的亲生子,则他是王某遗产的合法继承人,但兰某与王某没有合法婚姻关系,法庭依法裁定,兰某主体不适格,驳回了兰某的起诉,仅仅保留了男孩的诉权。

  令兰某意想不到的是,此时邓某将兰某作为被告起诉到了法庭。邓某称,王某在世时为孩子上了户口,王某是户主,邓某与户主关系是“夫妻”,男孩与户主关系是“父子”,按照这个逻辑推论,邓某与男孩的关系就应该是“母子”。邓某的委托代理人也称,这个男孩早就已经被王某和邓某收养,请求法庭确认邓某对男孩的监护权。

  法院根据掌握的资料综合分析,男孩出生报告卡中“父亲栏”正是死者王某生前的亲笔签名,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证据,则证实了这个男孩确实是王某和兰某的非婚生子。因此对于邓某提出的“监护权”,法庭以她没有提供相关的法律收养手续,并且兰某是男孩的亲生母亲为由,不支持邓某对男孩拥有监护权。

  对遗产如何分配的问题,考虑到男孩还不到10岁,兰某又没有生活来源,为保证男孩今后的生活和教育,主审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坐到一起,希望大家放下成见,对遗产合情合理进行分配。

  法官为兰某分析道,根据法律规定,邓某作为王某的妻子,所有的财产中应先分一半给邓某,剩下的财产还要在邓某、养女所生的一双儿女和这个男孩之间分配。如果按照这样的分配方式,其结果就不是兰某想象的那样。

  在法官的努力下,兰某最终与邓某达成了调解,这个案件终于落下帷幕。

  (来源:广州日报;作者:郑颖哲、祁爱联)


新浪强力推荐:【滚动新闻实时看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头文字D》
网络窜红女名人
2005年高考
安徽甲肝疫苗事件
中海油购石油公司
理性购车完全手册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秦腔》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