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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一副局长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7:12 扬子晚报

  本报讯泗洪县政府与一名外地客商签订了收取管理费合同,却被一名副局长加码,客商差点走人。27日晚,泗洪县决定免去泗洪县民政局副局长白某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提议免去副局长职务。

  由泗洪县民政局、国税局引进的从事光电缆生产的一家民政福利企业已在泗洪县工业园区内开工建设。按照招商引资有关政策,该公司在与县政府签订的合同中以及县政府会议纪要上都明确表明,泗洪县只对其收取材料引购价千分之二的管理费,作为民政福利基金,但泗洪县民政局副局长白某对县政府的决定置之不理,坚持要按千分之三的比例收取管理费,并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发生冲突。该公司对这种缺乏诚信的行为极为不满,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表示要撤回投资,离开泗洪。

  白某的行为破坏了泗洪在客商心目中诚信形象,损害了招商引资与软环境建设,为严明纪律,打造诚信政府,泗洪县昨晚临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作出了上述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过电视向全县播放。(蔡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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