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国家外管局规范行政许可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19:5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8日电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工作,便利银行、企业和个人办理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一了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的内容、数量和申请材料要求。

  近年来,根据贯彻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法》有关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分三批对外汇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先后取消了34项行政许可项目。《通知》对于保留的39项行政许可项目再次进行了细致梳理,在不新设行政许可项目前提下,将保留的39项行政许可项目细分为173项可直接据以操作的子项,并对每一许可项目的设定及办理依据、具体内容、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予以明确。

  《通知》规定,外汇局各分局(管理部)不得自行添加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变更关于办理时限的要求,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规定以外的申请材料。同时,在办理外汇行政许可事项时,不得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范围之外,自行创设审批标准或者其他实质性要求。对没有规定或者规范不明确的外汇行政许可项目或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意见后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

  《通知》还强调,各分局(管理部)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对按规定应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批准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核并上报。

  《通知》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外汇管理行政许可工作的具体化和规范化,促进外汇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转变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浪强力推荐:【滚动新闻实时看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头文字D》
网络窜红女名人
2005年高考
安徽甲肝疫苗事件
中海油购石油公司
理性购车完全手册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秦腔》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