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承诺“秀招”不“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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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21:34 人民网 |
近日,有媒体登出消息说,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作出一项规定:凡新任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都要签订廉政承诺书,承诺要带头廉洁自律、执政为民。上岗前先表明廉政决心,应算是件好事。然而,此举却招来一些非议,说是什么“秀招”、“没用”。 “秀”不“秀”先不用下结论。可以试想一下,一个人生病住院需要治疗,医生在治疗过程中,经常是给病人吃“一把”药,有消炎的、有营养的,还有增强免疫力的……,有些是针对病情的主治药,而有些则是辅助药,每种药都发挥着不同的药力作用,药药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大大增强了综合药力,从而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其实,治理腐败这个“顽疾”也是同样的道理,也需要综合治疗。世上没有“一药可医天下病”的灵丹妙药,也没有“一法可令天下廉”的“一招制敌”,出台的每项反腐措施,都有着它不同的“药力”作用。如果孤立地看,单凭“承诺”这一项肯定不能根治腐败,但如果综合到各项反腐措施之中,招招式式相辅相佐,“药力”可就大了。 新都区给领导干部签廉政承诺书的做法,可以说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有益的探索,也算是一种创新。我们入党有入党宣誓,就职有就职宣誓,作为领导干部,为官一任就是要有一定的誓言,明白自己该干什么?为谁服务?敢于承诺就要敢于接受监督,如果违背就理应受到追究。承诺表面上是一种形式,算不上“灵丹妙药”,但一招一式中反映的却是我们党秉承的那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弘扬的是我们党反腐倡廉、改革创新的一种精神。 时下,各地都在按照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不断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各种“招数”频出,创新不断,称它是“廉招”也好,“秀招”也罢,我想只要是有利于反腐倡廉的招数,都应该是件值得称赞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