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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消委“霸王条款”开评一周 消费者反映热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22:10 红网

  红网长沙6月28日讯(记者欣悦)记者今天从湖南省消委者委员会了解到,湖南点评不平等格式条款活动开评一周,省消委共受理不平等条款举报20余起。举报集中在商场购物、酒楼、电信、房地产等方面的“霸王条款”。

  自6月20日开展不平等条款点评活动以来,省消委通过电话等3种投诉方式,不断接到消费者举报,消委受理不平等条款举报20余起。这些举报条款中,消费者反映最热的还是电信小灵通、电信宽带网以及房地产中一些不平等规定。而部分酒楼、商场停车、购物卡中一些争议较大的格不平等条款也引发了不少消费者举报。

  长沙市民张先生举报了长沙芙蓉华天酒店小吃选购卡的“如果消费者遗失本卡,就要按照消费金额10倍赔偿”的不平等条款。湖长沙市民刘先生提出了很有争议的话题:精彩生活超市停车场告示中“车辆只能在保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但是车辆遗失商场概不负责。”。

  湖南省消委消费指导部就芙蓉华天小吃选购卡点评认为,该卡规定遗失选购卡,需按照消费金额10倍赔偿。那么,既然该卡遗失了,如何确定消费金额呢?确定10倍的赔偿金额依据何在呢?因此,这个条款应该属于“霸王条款”。

  湖南省消委消费指导部提醒消费者,不要自身受到伤害的时,才关注“霸王条款”,消费者应善于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并联合抵制霸王条款,促使商家自觉改正。(稿源:红网)(作者:欣悦)(编辑:阿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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