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卖“致命”药品 药店召回5日未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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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03:04 东方早报 |
昨天上午,复星大药房所在的上海普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召集了全区所有药房店长召开了一次情况通报会。会上,药监分局向区内药店通报了复星大药房岚皋路店错卖格列本脲片的事件经过。普陀药监分局表示,针对此事,下个季度开始,将重点抽检药房的药品管理记录,坚决杜绝卖错药的现象再次发生。 6月23日晚7时许,复星大药房岚皋路店内来了一名中年男子,表示要购买4瓶格列本脲片(优降糖),结果营业员一时忙乱,竟然把包装相似的醋酸泼尼松片(强的松)卖给了他。 当晚,药店在盘点时发现少了4瓶强的松,于是迅速开始寻找买主。然而,由于在购买这种本应该登记的双轨制药物时,顾客并没有留下任何登记记录,所以药店无法查出购买者的信息。 第二天,药店在附近所有居民小区的门口贴上了一张“紧急召回卖错药品”的告示,并公布了召回电话(32010329)。但是,5天过去了,守在电话边紧张等待的工作人员没有接到任何一个哪怕是提供线索的电话。 “我们已经想尽了所有办法来寻找这个顾客,可是营业员除了记得他的脸有些陌生外,其他的什么都不记得了。”药房经理说。 去年7月,药店开始实行登记顾客买药信息后,很多人都不愿意留下真实信息,有些人留下的电话号码竟是“”。劝说顾客登记信息很费口舌,所以后来营业员也就不太特别留意检查顾客是否登记了。 普陀区药监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药店在发现卖错了药品后就马上向分局作了汇报。“卖错了药他们肯定要承担责任,尽管药品的包装很像,但这不能成为发生错误的理由。”药房经理裴建军说,由于现在还没有把整个事情处理好,所以对于出现差错的营业员暂时还没有采取惩罚措施。岚皋路复星大药房门口的告示已张贴了5天,但紧张等待的工作人员至今没有接到任何一个哪怕是提供线索的电话。早报记者史丽图 作者:早报记者 李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