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岂能成为犯罪“借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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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09:40 宁夏日报 |
小偷被警察人赃俱获,无奈的该是小偷。但是在石嘴山市惠农区,无奈的却是抓获小偷的警察。 吸毒人员石某在农贸市场偷窃时被派出所值勤民警当场抓获,但石某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惊慌和害怕,不等民警讯问,石某当即亮出一张疾病证明理直气壮道,“我有传染病”。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做完讯问笔录后到医院一检查,石某果然患有乙型肝炎。因看守所、戒毒所都不接受传染病疑犯,面对满脸不屑的石某,民警无法处理,只好将其批评教育后释放。石某大摇大摆地跨出派出所大门,转眼工夫,又在农贸市场明目张胆地干起“活”来。 一些经常小偷小摸的人公然宣称:“得了传染病,就等于有了‘犯罪执照’,警察抓了我也是干瞪眼,还得乖乖地把我放掉。”每当到辖区的三个农贸市场巡逻执勤,民警们的心情都异常沉重。因为我们派出所辖区居住着30多个患有性病、肺结核或乙肝和丙肝等传染病的吸毒人员,他们非偷即抢,多次被抓,又多次被放。更为严重的是,这些患有传染病的吸毒人员回到社会后,作案更加肆无忌惮,严重地危害了群众的安全和治安秩序,群众议论纷纷,怨声四起。 鉴于此,笔者建议自治区统一规划建设一个专门羁押传染病疑犯场所,以方便打击犯罪解决一线执法民警的后顾之忧。张广杰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