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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进城与政府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10:56 法制日报

  西瓜进城与政府管理

  句华

  西瓜与政府扯到一起,似乎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最近却由南京的一纸禁令扯出了纷纷扬扬的话题。这纸禁令是由南京市交管局出台的,被媒体称为“农民进城卖瓜新规”:从6月20日至8月10日,西瓜销售高峰期间,一律禁止拖拉机、三轮机动车运送瓜果进市区。禁令出台的第二天,大量运瓜的拖拉机、三轮车被挡在了城外,造成多处路口的交通瘫痪。南京市民、有关专家和媒体纷纷质疑:这条禁令到底是为了什么?

  按照南京市交管局的说法,出台这条禁令目的是“为维护交通秩序”、“减少噪音污染”、“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市民和专家却认为,有关部门为了自身方便,改变往年“以疏为堵”的做法,不仅侵害了瓜农的利益,也侵害了市民的利益,更是与目前政府倡导的为民服务的理念背道而驰。

  笔者认为,简单地否定南京市交管局的禁令不妥,简单地肯定似也不妥,应从政府职能和城市职能方面全面认识,以促进政府如何依法执政,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从理论上来说,农民进城卖瓜,特别是进大城市卖瓜,是市场经济不发达的表现。在真正发达的市场经济社会,市场分工相当细致,生产与流通领域实现了专业化,如此一年一度大规模地到大城市“赶西瓜大集”的现象是不可能存在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商业流通渠道已初步建立,这种瓜农进城的现象肯定会逐渐减少且最终消失。据媒体报道,南京市政府出台“农民进城卖瓜新规”是经过认真调研和反复斟酌作出的,其政策的初衷也是建设文明城市,这本无可厚非。只是在目前“三农”问题还相当严重,农民的境遇还相当不堪的大背景下,这一政策显得有些突兀。问题的关键在于,目前尚存在的“西瓜大集”,政府该如何去管理?如果脱离现实条件,一味地追求所谓的国际化“文明城市”,向新加坡看齐,是否违背人民政府为民服务的理念呢?

  政府的职能是管理,管理的核心是服务,服务的目的是建立和谐社会。在政府的管理概念中,重管还是重理,所体现的理念迥然不同。管的理念是官本的理念,是政府乃至官员权力的运用;理的理念是民本的理念,是以人民利益为核心内容的政府服务。政府任何规章政策的出台,应以“三为”为指针,经过科学的论证和严格的法律程序,谋求人民权利的最大实现。追求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其根本不在一条街道的洁净无尘、城市广场的灯光明亮一类的表面文章,追求的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更为重要的是提高社会的整体素质,构建人文关怀的和谐社会,绝对不可以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

  “官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城乡统筹是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方面。科学有序地解决农民进城卖瓜不单纯是一纸禁令的小事情,它反映了有些部门如何对待“三农”态度的大问题,也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挑战。台湾果农的时令水果而今能够直接通关进入大陆的城市,而大陆城市附近农民的西瓜却不能顺畅地进入城市,却让人有些百思不得其解。农业兴,百业旺,政局稳,国家昌,个中道理不言自明。解决“农民进城卖瓜”问题,在此不妨借鉴北京等城市行之有效的做法,提高依法执政的应变能力,未雨绸缪,建立健全畅通的“绿色通道”,为市民和农民提供良好有序的优质服务。此外,在政府的决策过程中,政策的利益相关者,如瓜农、市民、瓜摊周边居民、城市交管部门等相关人员代表是否应当参与进来,使决策公开化、透明化。从目前南京市有关方面的反映来看,政府的决策显然还有一定的欠缺,政府决策的公信力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如何积极地为受损瓜农寻求出路,如何使这一禁令“变堵为疏”,实现依法执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应是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且审慎考虑的当务之急。

  句华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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