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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赴欧旅游 免签入韩可停留30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15:57 法制日报

  本网汉城6月28日电记者刘复晨28日,韩国法务部决定自6月30日起给予经由仁川机场赴欧洲旅游的中国公民免签证待遇,最长可在韩国停留30天。

  由此,今后希望到韩国旅游的中国公民,只要持有欧洲30个国家中任何一国的签证和预定机票,即可获得“过境旅游滞留资格”,无需申请进入韩国的签证。

  法务部表示,这一措施将方便中国的游客、公司驻外职员和企业家在赴欧洲之前访问韩国,将吸引大批中国游客过境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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