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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使用淘汰用能设备要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2:39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都怡文)记者昨日获悉,《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日前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对使用淘汰用能设备而不整改的企业可处以5000元罚款。

  南京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曹向东主任告诉记者,南京属于能源紧张的城市,本市的一次能源为零,基本都靠外地输入,但南京企业的能源浪费现象相当普遍。他举例说,前不久有关部门曾对南京市80多家企业、1000多台设备做过调查,结果发现其中使用淘汰设备的比例接近50%。

  《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规定,被监察单位经节能监察不合格,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将给予警告,对于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而遇到企业拒绝、阻碍节能监察的,或是拒不改正的,都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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