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奖励招投标违法举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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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5:19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为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的“围标”、“拉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规范招投标市场,近日,浙江绍兴县出台招投标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对公众举报招投标违法案件实行有偿奖励。 这个办法规定,举报人员可以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他形式向县招标办举报招投标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不同的举报级别和标准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不高于挽回损失额的10%,对不能直接计算挽回损失的,不高于罚没收入的10%。在给予物质奖励的同时,根据不同情况,颁发奖励证书、通报表彰等,给予精神奖励。 (庞友衣 李连刚) 《华东新闻》 (2005年06月30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