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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停售部分“普康”疫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6:57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罗薛梅 陈静)安徽省泗县大庄镇违法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事件引起我市卫生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通知,停售部分“普康”疫苗(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041107、050107、050104、050201、050301、050305等6批次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其中041107批次已过期失效)。

  根据通知精神,全市范围内的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也将于今日启动。

  昨日,在安徽问题疫苗甲肝疫苗批次号公布之后,市疾控中心迅速对下属各单位库存和正在使用的甲肝疫苗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疫苗”。

  市卫生局昨日向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及时对安徽省泗县大庄镇所用该批号甲肝疫苗在本地的库存和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并暂停使用,待国家调查组结论明确后作相应处置,同时注意收集已注射疫苗儿童的情况,及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市卫生局要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在购进疫苗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进口疫苗还应当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保存备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报请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才可实施。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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